经食堂监督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并经所务会审议通过,为了便于食堂补贴的及时结算,每年12月31日将进行餐补的清零,余额发放在工资中。现将餐补清零过程中出现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余额发放的时间 为了及时发放,并便于大家核对,餐补余额将发放在随之的月份工资中。根据工资发放的时间不同,在编职工、研究生将发放在2月工资中,分别放在无食堂补贴或餐补栏目中;项目聘用将发放在1月工资中。 二、个别的餐补余额没有完全清除的问题 在既有现金充值又有补贴发放的情况下,系统默认为先行消费的是补贴。而且餐补的清零是以年为计算单元,因此个别的餐补余额没有完全清除。大家可以在新的一年中继续使用。 由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见谅。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财务资产处 二O一二年一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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