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我所2013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 4月4日至6日,共3天,4月7日(周日)上班。 安全提示: 节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及全体人员应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安全生产事故、防交通事故等各项工作。 各重点单位(部位)要安排好节日值班,遇有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节日期间安全。 所24小时值班电话: 物业公司值班室:82544901 过程大厦中控室:82544811祝全所人员节日平安! 综合办公室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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