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所实际,所务会研究决定,对201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
9月19日(周四)―9月21日(周六)放假公休,共3天, 22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二、国庆节
10月1日(周二)―10月7日(周一)放假,共7天,10月8日(周二)上班,9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正常上班,10月12日不上班。
安全提示:
1.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用电量大的科研设备、供配电设施、高温高压设备的安全管理,防范科研生产事故发生。
2.妥善收存好易燃易爆化学药品,特别是低沸点、易挥发化学试剂。
3.节日期间做化学实验和使用高温设备要安排好值班,实验过程中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实验结束后检查确认无问题再离开。
4.全体人员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实验室(办公室)内严禁存放个人贵重物品(现金、有价证券、笔记本电脑等),放假前进行安全检查后关好门窗。
5.长假期间,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各机动车驾驶员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杜绝违章行为,并认真做好机动车辆的维护、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出行平安。
室验室内如遇重要、紧急情况,请速拨打中控室值班电话:82544811。祝全所人员节日平安、快乐!
综合办公室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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