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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生化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2023年度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 2023-08-31  

生化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面向国内外开放,鼓励新思想、新方法及交叉学科的发展,提倡创新、求实、开放、交流的学术风气。针对我国在生物药领域中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度低的短板,生物药大数据和智能研发平台的建设迫在眉睫。

一、科学目标

本次开放基金拟充分发挥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信息学、生命科学、医学、药学和免疫学的学科特点以及学科交叉的优势,增强生物药制备与递送大数据与智能系统方向部署,助力生物药大数据和智能研发平台的建设,旨在实现理论突破,发展原创技术,引领生物药制备与递送领域的范式变革。

二、核心科学问题

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学术前沿,聚焦先进生物药制备与递送的共性科学问题,建立生物药制备与递送过程的大数据平台,逆向智能设计提升研发效率。发展新模型和算法,建设开源生物药制备与递送数据库、知识库、模型库和算法库,推动人工智能新方法在解决生物药制备与递送科学领域复杂问题上的示范性应用。

三、2023年度拟资助研究方向

围绕核心科学问题,以总体科学目标为牵引,拟以培育项目的方式资助探索性强、选题新颖的申请项目,以重点支持项目的方式资助前期研究成果积累较好、对总体科学目标在理论和关键技术上能发挥推动作用、具备产学研用基础的申请项目,研究方向如下:

(一)生物信息学驱动的生物药制备与递送设计

(二)人工智能驱动的生物药制备与递送设计

四、项目遴选的基本原则

紧密围绕核心科学问题,鼓励基础性和交叉性的前沿探索,优先支持原创性研究。申请人已获得资助的相关课题内容不能用于申请本开放基金项目。

五、2023年度资助计划

2023年度拟资助开放基金项目3-5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为10-6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项目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六、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一般情况下,课题申请需要由生化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学术人员作为合作者,与申请人共同提出申请,但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本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人与合作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国内外具有助研、讲师、工程师以上职称或具有同等研究能力的研究人员,或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都可以申请生化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在校学生、研究生以及博士后人员不能作为申请人;

2. 每位申请人在同一时间内只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一个开放课题;所申请的开放课题不得与本人或合作人在研或正在申请的生化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其它课题内容相重复,以往承担或参加的开放课题已到结题时间而未结题或验收未通过的,不得申请或参加新的开放课题; 

3. 每位生化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在同一年度时间内只能与一位申请人合作提出申请,同一固定人员参与合作的开放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项。固定人员参加以往开放课题已到结题时间而未结题或验收未通过的,不得参加新的开放课题合作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并执行本项目指南、《生化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

1. 9月1日—10月30日期间集中受理开放基金申请,“生化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请见附件;

2. 申请者请于9月1日—9月20日期间,首先填写《申请书(预申请)》,Email发送给吕老师(lvyanlin@ipe.ac.cn)。实验室将对申请书摘要进行初审,于10月9日之前将初审结果通知申请人;通过初审的项目申请,需要于10月30日之前完成《申请书》的填报;

3. 申请者所在单位的领导或院系负责人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国外机构申请人必须有申请人本人签名的申请书原件或传真件;

4. 申请者请于10月30日之前向生化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报送完整的《申请书》一式3份,并同时通过Email提交电子版。

(三)咨询方式

生化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吕岩霖老师

联系电话:010-8254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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