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奖励与惩罚

生化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资助博士后暂行办法(试行)

来源:null   发布时间: 2013-11-30  

生化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资助博士后暂行办法(试行)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制定;二一七年八月修订)

生化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生化室”)为了鼓励各研究团队和课题组面向国、内外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促进高水平科研成果的产出,凝聚国内外优秀科研人才,使实验室真正成为“国际交流、培养高技术人才的基地,国际一流人才汇聚的地方”,结合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博士后招收和管理相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总 则

  1. 1、生化室联合资助博士后采取课题组自愿申请的原则,对课题组预先提出申请备案、出站时达到获得资助要求的博士后人员进行联合资助。

  2. 2、对于课题组自行按照国家博管办和研究所相关政策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的,则不在本管理办法资助范围内。

二、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条件

  1. (1)在国内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学术地位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对博士后培养工作认真负责;

  2. (2)承担国家、中科院及有关部门的重大科研项目,经费充足;

  3. (3)具备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实验工作条件;

  4. (4)能够给予博士后必要的工作指导和经费支持,每年出国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三、申请博士后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1)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均可申请来我所从事博士后研究;

  2. (2)申请者获得博士学位年限一般不能超过五年;

  3. (3)申请者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时从事博士后研究,在职人员须全时脱产到实验室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四、博士后人员的招聘程序

  1. (1)生化室将定期向各课题组征集招收博士后工作人员的计划,由实验室统一发布博士后招聘信息;如果课题组拟自行招聘博士后,则可自主根据研究所相关招聘程序独立招聘。

  2. (2)申请人可与合作导师直接联系,在网上下载、填报《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博士课程成绩单(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对还未正式授予博士学位的申请者,须提交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的答辩委员会决议及学位待授予证明;2封推荐信两位本领域专家的推荐信(其中一封必须是博士导师的推荐信,留学或外籍博士至少提供一封国外教授专家推荐信);表明其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成果证明(如:获奖、鉴定、专利证书、学术论文等)、学位论文等材料;

  3. (3)合作导师初步筛选博士后岗位申请人员的申请材料,并将具有合作意向的申请者上报生化室;

  4. (4)生化室联合我所教育办公室组织面试考核小组(学位委员会成员、合作导师等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统一对已确定的面试人员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健康状况进行考核,择优招收,并在《过程工程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上填写考核意见;

  5. (5)考核通过后,申请人需与导师和教育办公室签署博士后进站协议书,由教育办公室负责对申请人进行政审、体检;

  6. (5)上述程序通过后,教育办公室通知申请人填写《博士后申请表》,到全国博管会办理进站手续。

  7. (6)申请人持博管会进站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到我所教育办公室报到,办理工作证等入所手续,并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博士后公寓入住手续。

五、重点实验室对博士后招收的联合资助和考核

  1. (1)生化室对博士后的联合资助采取课题组先行垫付、达到考核要求后生化室给予奖励补助的方式进行;

  2. (2)博士后工作人员入站后,合作导师和生化室签订《生化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资助博士后工作人员协议》进行备案(见附件);

  3. (3)基础联合资助
    博士后人员需要以生化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为第一单位,至少发表(含接收)SCI 影响因子6.0以上文章1篇,或者I区论文2篇,方可获得生化室的基础联合资助。
    资助标准:对于达到联合资助要求的中国籍博士后人员,生化室对每位博士后人员提供4000元/月的专项奖励补贴。
    生化室鼓励导师招聘来自先进国家的优秀外籍科研人员来华做博士后, 生化室对达到联合资助要求的这类博士后人员的专项奖励补贴标准为5000元/月。注:a)外籍博士后来华之前已经取得其他途径的专项资助,将不在此资助范围;b) 外籍博士后来华工作之后、博士后研究期满之前,申请到其他途径专项资助的,生化室仅对获得专项资助之前的月份进行奖励补贴。
    同一时期内,生化室对每个课题组提供专项补贴的名额不超过5名(包括中国籍和外籍博士后);向每位博士后提供资助的时间不超过24个月。
    (4)特别联合资助
    鼓励博士后潜心进行高水平科学研究,以本重点实验室为第一单位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SCI 影响因子介于10.0-20.0的文章1篇及以上,奖励补贴标准可提升为10000元/月;介于20.0-30.0的文章1篇及以上,15000元/月;30.0以上文章1篇及以上,20000元/月。
    达到上述特别联合资助要求的博士后,将按照相应的标准获得资助,资助时间一般不超过24个月;对于发表多篇高水平论文的优秀博士后,则以所达到的最高标准获得资助,并补齐之前已获得的较低一级资助(包括基础联合资助)差额部分;若科研论文为本重点实验室内博士后间联合并列发表,只给予1份资助,由导师协调分配补贴标准。
    (5)博士后工作期满前半个月,生化室将组织5位研究员(其中博导至少4人)组成的考核小组,听取博士后所作的出站研究工作报告,对其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及科研成果等进行评价,写出书面鉴定意见,填入《过程工程研究所博士后工作期满考核表》。
    (6)对于博士后期间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博士后工作人员,生化室将优先推荐留所工作。

六、其他

  1. 1、该管理办法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适用人员范围包括8月1日之后新进站博士后工作人员,以及已经在站的博士后工作人员;
    2、对于已经在站,但是之前尚未与实验室签订备案协议的博士后工作人员,可由博士后导师向生化室提出申请,室里考核后认为符合本管理办法标准的,可以和生化室补充签订附件中的协议,待博士后在站期间或出站一年内达到联合资助要求的,课题组可以获得生化室的奖励补贴,资助时间范围为签订协议起的下一个月至博士后工作期满;
    3、对于已经出站,并按照之前的联合资助管理办法获得相应奖励的博士后人员,则仍按照2013年10月制定的标准进行奖励,实验室不再进行补差额;
    4、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表格,敬请查阅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管理相关信息,网址如下:http://www.ipehr.com/edu/list.php fid=65
    5、博士后发表的文章不与生化室其他科研奖励重复资助,由导师自主选择资助方式;
    6、该管理办法解释权归生化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附件1:生化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资助博士后工作人员协议 (中国籍)

附件2:生化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资助博士后工作人员协议 (外籍)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