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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成果奖励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null   发布时间: 2017-09-01  

生化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成果奖励管理办法(试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制定)
(二〇一七年四月修订)

实验室为鼓励在国际知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鼓励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鼓励专利技术的转让和实施,鼓励申请各种科技奖励,以加强重点实验室的应用基础研究、成果转化、提高在国内外本领域的影响力,生化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下简称实验室)特制订此成果奖励管理办法。

  1. 1.国际期刊学术论文

为了鼓励发表高水平SCI学术论文,出版重要学术专著,实验室对发表在高影响因子(IF≥5, 以5年平均影响因子为标准),或者IF<5、但属于JCR一区的高水平学术期刊上的论文,以及学术专著按照如下标准给予奖励。

所奖励的论文原则上必须是以生化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对于和国内外研究单位合作发表的论文,生化室署名第二的,给予四分之一的奖励;对于署名次序第三(包括第三)及以后的,一般不予奖励。

表1、国际学术期刊论文和学术专著奖励标准

学术期刊SCIIF < 5, JCR一区5≤IF <77≤IF<1010≤IF<15

IF 15以上、Nature、

Science系列

奖励标准(元/篇)50005000+(IF-5)×300011000+(IF-7)×400023000+(IF-10)×5000给予特殊奖励
学术著作英文专著中文专著


奖励标准2000010000


  1. 2.国、内外学术会议邀请报告

奖励实验室人员在国内外重要系列学术会议上做邀请报告,并按照会议影响力和报告重要性给予奖励。 “国际重要系列会议”原则上指该系列会议定期召开,且召开次数不少于5次。所奖励的论文必须是以生化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并提供会议邀请函、日程和报告摘要等证明材料。

  1. (1)全球类国际学术会议(含美国化学会、化工学会等一级学会主办的具有全球性质的会议)

大会特邀报告(Plenary)10000元/篇
重点报告和邀请报告(Keynote/Invited)8000元/篇

  1. (2)区域性和双边国际会议(如亚洲、中美、中日等)

大会特邀报告(Plenary)5000元/篇
重点报告和邀请报告(Keynote/Invited)3000元/篇

  1. (3)国内重要学术会议(如化工年会等)

大会特邀报告(Plenary)2000元/篇
重点报告和邀请报告(Keynote/Invited)1000元/篇

  1. 3.专利技术转让和实施(须有合同证明并经开发处确认)

专利转让和实施

实际到款≥ 30万元:2万元/项(第二单位1万,第三单位0.5万)

10 万元≤实际到款<30万元:1万元/项(第二单位0.5万)

合作开发0.5万元/项(能够证明技术开发项目是基于某项专利的技术,合同中应提到专利名称或申请/授权号)

  1. 4.各种科技奖项

1国家级奖励:国家科学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自然科学奖
一等奖 40万元(第二单位20万,第三单位10万)
二等奖 20万元(第二单位5万,第三单位3万)
2省部级科学技术奖
一等奖 5万元(第二单位2.5万,第三单位1.5万)
二等奖 2万元(第二单位1万,第三单位0.6万)
3国际类奖励
国际学会级奖励 10万元/项(第二单位5万,第三单位3万)
区域学会级奖励 5万元/项(第二单位2.5万,第三单位1.5万)
国际学会优秀论文 1万元/项(第二单位1万,第三单位0.6万)
国际重要学会优秀墙报 0.3万元/项(仅第一单位)
4新药证书或临床批件奖励
新药证书 20万元/项(第二单位10万,第三单位5万)
临床批件 10万元/项(第二单位5万,第三单位2.5万)
5国家或行业标准奖励
国家或部级(如农业部)标准 3万元/项(第二单位2万,第三单位1万)
行业或地区标准 1.5万元/项(第二单位1万,第三单位0.5万)
6其它类奖励(视级别确定标准)

  1. 5.研究成果评价奖励

(1)同行在引用论文时给予突出的评价、期刊或网站的专评:例如,首次进行了….;最早发现了…..;最早阐明了……。0.1-1.0万元/篇(视评价层次由研究部和实验室负责人确定);

(2)上述评价需提供证明材料。

  1. 6.奖励办法

(1)研究部、实验室负责人进行审核;

(2)上述科研奖励实行一次性奖励,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实验室与研究部签订课题任务书,奖励额度以科研经费的形式下拨至研究部,用于支持科研工作,当年下拨经费需年底支出完毕。

附件1:科研业绩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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