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化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引进人才和团队管理办法
(二〇〇八年一月制定)
(二〇一二年六月修订)
吸引优秀人才来重点实验室工作,不断优化全室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全室人才队伍质量,是实现重点实验室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为加强和规范优秀人才和优秀研究团队的引进工作,参照国家、中科院各类人才管理办法及《过程工程所“所级百人计划”管理办法》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岗位设置
1.优秀人才岗位的设置必须与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学科发展相结合,优先保证新兴学科、交叉学科、重点学科、重大攻关项目的人才需求;
2.根据实验室战略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各方向性创新团队和课题组的需求情况,提出引进优秀人才的计划,经室务会研究后,形成全室引进优秀人才规划,并上报研究所备案。
3.“所级百人计划”面向海外公开招聘,支持以下三类人才:“杰出人才”;“过程杰青”;“过程俊才”。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支持、分类管理、动态调整”的管理模式。
4.其他不限于“所级百人计划”的人才引进,例如中国科学院“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
二、入选者条件
为加强创新团队的建设,“所级百人计划”入选者根据学科方向,纳入相应创新团队管理。按照备选人的学术成就或学术水平,三类人才的入选基本条件为:
1.“杰出人才”
杰出人才分为A类岗位和B类岗位。A类人才应具有在海外知名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或企业担任教授及相当职位的任职经历;在本学科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具有广泛的国际学术影响力,受到国际同行的普遍认可;年富力强,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
B类人才应具有在国内知名大学、知名科研机构或企业担任教授及相当职位的任职经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承担过国家自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国家重要项目;在相关领域取得过较重要的原始创新性成果或做出过较大科技创新贡献,并在国际上具有较重要的学术地位和影响。
2.“过程杰青”
(1)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4年及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在国外任助理教授(助研)及相当职位者年龄可放宽到45岁。
(2)在国内外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能把握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方向,具有长远的战略构思,具备带领一支队伍在国际科学前沿或重大技术领域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
(3)在本学科领域做出过具有国际水平的研究成果,研究水平达到学术带头人的要求。在本领域国际重要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10篇以上的论文;在公司工作4年以上者,应在本领域国际重要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5篇以上的论文,并掌握关键技术、拥有3项发明专利。
3.“过程俊才”
(1)具有博士学位,在海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等学习或工作3年(含)以上的优秀青年人才,特别优秀的,海外学习或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在本研究领域已崭露头角,做出过具有突出创新思想的研究成果;具有优良的科技创新潜质和较好的团队协作能力;申报时取得博士学位时间未超过5年。
(2)在本学科领域做出过具有国际水平的研究成果,研究水平达到学术带头人的要求。在本领域国际重要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5篇以上的论文
三、招聘、评审及聘用
1.人教处负责组织“所级百人计划”的招聘、评审和引进等相关工作。
2.实验室及创新团队积极推荐合适人选。
3.研究所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负责对“所级百人计划”申请人进行评审,获得2/3(含)以上同意票者向所务会推荐。
4.所务会讨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四、支持方式与待遇
1. 专项经费支持包括研究所经费支持和实验室配套经费支持,用于科研实验费、人员支出、仪器设备经费等,分两次支持到位,即在入选者到位后先支持50%,一年后考核通过再支持50%。
2. 杰出人才A类:提供专项经费300万元,由研究所和实验室各支持50%。此外,研究所提供50万元(税前)以特殊津贴的形式,协助入选者解决住房问题。
杰出人才B类:提供专项经费300万元,其中研究所提供100万元,实验室提供配套经费200万元。
过程杰青:提供专项经费200万元,由研究所和实验室各支持50%。此外,研究所提供40万元(税前)以特殊津贴的形式,协助入选者解决住房问题。
通过研究所推荐入选“青年千人计划”的,纳入所级百人计划管理,待遇按过程杰青入选者标准执行。
过程俊才:提供专项经费80万元,由研究所和实验室各支持50%。
3. 研究所、实验室在人员配备、科研用房、招收研究生、对外竞争各类科技任务与项目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4. 对于符合国家“千人计划”及院“百人计划”条件者,研究所将积极向国家及院推荐。如入选,将按照国家及院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特殊津贴(基建经费),且不重复享受。同时,研究所及实验室均不再拨付第二次专项及配套经费。
5. “所级百人计划”入选者到位后岗位等级分别为:杰出人才为正高级;过程杰青为项目研究员;过程俊才为专业技术七级。
“青年千人计划”、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入选者的岗位等级为项目研究员。
6. 在研究所组织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时,符合条件的入选者,可参加竞聘。若通过,则按新岗位等级管理并享受相应待遇。
五、考核评估
1.入选者实际到所工作满一年后,人教处负责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研究所、实验室拨付后续经费支持。考核不合格者,研究所不再拨付后续经费。
2. 入选者实际到所工作满三年后,人教处负责组织终期考核。
3.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工作进展、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承担任务与项目、实验室建设情况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合格以上的入选者在受资助期间,须获得2项及以上自然科学基金或相当的项目资助。
4. 对终期考核优秀者,研究所授予“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优秀百人”荣誉称号。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所级百人计划”称号。
六、日常管理
1. “所级百人计划”是全职岗位,入选者一般应在通知入选后半年内到位。通知入选后满一年还未报到者,入选资格自动取消。
2. 入选者来所报到时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3. 入选者自报到之日起与研究所签订聘用合同,双方按合同规定享有各自的权利并履行各自的义务。实验室负责“所级百人计划”的日常管理(包括每年到岗工作时间的考核等),有关情况报人教处备案。
4. 在入选者正式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及相关协议后,研究所及时拨付科研启动经费、特殊津贴等。
5. “所级百人计划”入选者执行期限为3年,从入选者实际到所工作之日算起。
6. “所级百人计划”在计划执行期间需全时在岗工作,不得保留原单位职位,且每年连续出国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累计出国时间不得超过二个月。
七、其他
1.“所级百人计划”入选者如在本所工作未满10年因个人原因申请调离,在办理离所手续前,应按下述计算方法一次性返还研究所部分特殊津贴:返还金额=入选者实际从研究所领取的特殊津贴金额×(120-本所工作的月份)/120。
2.非“所级百人计划”范围的其他人才引进,其管理办法参照国家、中国科学院和研究所相关制度执行。
3.本暂行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在本管理办法印发之前,通过招聘遴选的“所级百人计划”,按原管理办法执行。未尽事宜由室务会研究决定。
4.本管理办法如与研究所的相关政策不符时,按照研究所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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